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教学安排和课堂纪律,努力学习,完成进修任务。学生请假应遵守学校请假制度。因病或因事不能上课需向所在院系或汉语教学中心请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校2周及以上者,将不提供学校的学习证明,不提供学习成绩单。
1、来校学习专业的普通进修生和需要选修部分课程的高级进修生,可在每学期开学后,按指定时间进行网上选课和退课。每学期所选课程一般不超过20学分,其中跨系选课原则上不超过8学分。
2、进入各专业学习的高级进修生或研究学者,由指导教师安排研究工作,进修结业时,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填写“清华大学外国进修生工作情况表”交留办。
3、专业进修生在结业时,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成绩单和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