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汉语进修生项目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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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介绍

清华大学汉语进修生项目旨在向世界推广汉语,增进世界各国对中国的了解。凡对汉语和中国文化感兴趣的外国人士或希望提高普通话水平的港澳台侨胞,符合本项目入学条件者,均可向清华大学申请进修汉语。本项目以学期为单位,春季学期为2月至6月,秋季学期为9月至次年1月(具体时间每年可能会有所调整)。每学期18周,每周20学时,每日4学时(周一~周五,节假日除外),由清华大学对外汉语文化教学中心负责授课。

2. 课程设置

为了比较细致地区分新生的汉语水平,汉语中心会在开学初安排所有新生参加汉语水平入学测试,根据测试成绩进行分班(初级班至高级班共8个等级)。本项目的必修课为每周20学时,不同等级的课程包括口语、听力、综合汉语、泛读、报刊、古代汉语、热门话题、写作、语音、朗诵、综合与讨论等十余门,课程详细介绍请参见清华大学对外汉语文化教学中心网页:http://hanyu.tsinghua.edu.cn

为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汉语中心还设有选修课,选修课分为公共选修课和高级班必选选修课两种,均由学生自由选择课程。公共选修课课程有汉字(初级)、汉字(中高级)、语音(初级)、语音(中高级)、中国书法、中国绘画、学唱中国歌、HSK辅导、太极拳、中国功夫、二胡入门等十余门。高级班选修课是为高级班学生特别设置的选修课程,共有6门:中国文化专题讲座、商务汉语、视听说、古代汉语、语法、高级汉语听力。

只有符合汉语中心有关学籍、考试、考勤管理规定的学生方可获得学校出具的正式结业证书与成绩单。

3. 申请条件

凡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8~55岁,愿意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外国人和港澳台侨胞,均可申请来我校进修汉语。

4. 申请时间

汉语进修生入学时间每年有两次。春季学期开学日为2月下旬,秋季学期开学日为9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每年的年历可能会有所调整)。春季学期入学者应在前一年的10151215(节假日除外)之间完成申请手续。秋季学期入学者应在315615(节假日除外)之间完成申请手续。新生入学日即应交费注册。中途退学者,学费一般不退。未按时报到者,学费不减。

5. 申请方式

申请者须首先通过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进行在线申请,提交所需申请信息,在线通过审查后,打印出系统自动生成的《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汉语学习申请表》。申请表经申请者本人签名后,连同其它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至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申请者本人递交或委托他人递交

(2)邮寄

6. 申请材料

凡愿来我校留学的外国人和港澳台侨胞在完成在线申请之后,可以将下列申请材料直接递交或邮寄至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没有按时提交完整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请。申请材料一般不予退还。

申请汉语进修生项目应提交如下材料:

(1)在线申请并通过审查后,系统打印生成的《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汉语学习申请表》;

(2)最后学历阶段的学历证明书和成绩单(复印件);

(3)申请者的护照(带照片的首页,护照须为个人普通护照)复印件; 已在中国境内者还需提供本次入境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复印件;

(4)已在中国其他高校就读的申请者需提供由所属高校留学生办公室出具的《转学证明》。

7. 审核与录取

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者,由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发给《入学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简称JW202表)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只限申请X签证者)。申请者可通过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8. 签证申请与入学报到

新生应按《入学通知书》规定日期入学。被录取者应持普通护照、《入学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血液化验报告单原件(只限申请X签证者)前往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签证,并持以上材料在规定日期内到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到。持X签证入学者应在入境后30天内办理好外国人居留许可手续。港澳台侨胞无需办理来华签证,应持相应有效证件入境。

9. 费用(人民币元)

(1)申请费(不可退还):400元

(2)学费:10,500元/学期

(3)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费:300元/学期

(4)学生公寓40-80元/天床位, 有单人间、AB间、双人间。